引用来源:https://zbcg.haust.edu.cn/info/1042/3933.htm
一、表头(采购单位经办人填写)
1.登录办公OA,点击“菜单”。
2.点击“校招标采购管理”。
3.点击“新建采购”。
4.在“河南科技大学招标采购流程”项,选择“快速新建”。在此处还可查看“流程设计图”和“流程表单”。
5.填写表头部分。
(1)申请单编号:自动生成;
(2)申请单位:自动生成;
(3)经办人:自动生成;
(4)电话:填写经办人电话;
(5)申请日期:自动生成;
(6)项目名称:申请立项时的名称(无需经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的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可自拟);
(7)项目批准:由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的项目,须写明会议纪要编号(没有时不填);
(8)项目主管校领导:须填写,指采购项目的主管校领导(项目管理部门的主管校领导。例如,实验室建设项目的主管校领导应填写教务处的主管校领导);
(9)项目管理部门:须选择,指业务或采购项目的主管部门;
(10)预算金额:项目申请时批准的预算金额;无需立项的小额采购项目,经办人应根据市场情况填写预算金额;
(11)指标编号:经费指标本编号;
(12)指标名称:经费指标本的名称。
6.采购单位经办人填写以上内容后,还要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招标采购明细表》(下载地址:校园网主页→招标公告→表格下载),并作为公共附件上传。
7.以上工作完成后,点击“转交下一步”。
8.已有“主办人”和“经办人”,无需进一步选择,直接点击“确定”。
二、审批流程
9.申请单位意见:经办人所在单位领导填写申请理由。
(1)单位领导人登录办公OA;
(2)点击“菜单”、“工作流”、“我的工作”,或直接在桌面点击“我的工作”。
(3)选择需审批的工作。
(4)签署审批意见。
(5)转交下一步。
10.项目管理部门意见:项目经费管理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领导意见。填写完毕后转交下一步。
11.项目主管校领导意见:项目主管校领导审签。填写完毕后转交下一步。
12.财务处意见:财务处领导审签。填写完毕后转交下一步。
13.招标主管校领导意见:指校长或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或各招标采购专业组主管校领导审签。填写完毕后转交下一步。
14.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意见: 根据校领导、省财政厅审批意见,协调各招标采购专业组,完成招标采购任务。
三、招标采购结果
15.招标采购专业组意见。各招标专业组领导意见。
(1)经省财政厅审批的项目,操作:转交下一步→选择人员→各招标专业组(内部经办人)→确认转交;
(2)未经省财政厅审批的小额采购项目,操作:转交下一步→选择人员→采购单位经办人→确认转交。
16.招标结果:招标采购的最终结果。
(1)经省财政厅审批的项目,由各招标专业组经办人填写招标采购结果后,操作:转交下一步→选择人员→招标采购专业组审核→确认转交;招标采购专业组负责人审核→结果反馈。
(2)未经省财政厅审批,经国资处批准由申请单位完成的小额采购项目,需完成以下工作:
①按规定完成询价采购;
②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物资设备自行询价采购表》(下载地址:校园网主页→学校概况→组织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处→表格下载→学校相关政策→《河南科技大学物资设备自行询价采购表》)并作为附件上传;
③填写审批表中“招标结果”中相关项目;
④转交下一步“采购单位领导审核”;
⑤采购单位领导确认采购结果无误,转交下一步“结果反馈”(“审核人”由系统自动添加)。
17.流程结束。
注:
1.申请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人,一般是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如需长期改变审批人,须由单位(部门)行政正职出具委托书,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校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查。
2.如有使用问题,请联系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6562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