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河科大教〔2014〕23 号)文件精神,以及《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 级数学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过专业介绍,学生个人填写志愿,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在3日内前向学院书面提出申诉,由工作小组进行复查与答复(王老师64231482,刘老师15838594420)。公示后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不再变动。
附件:2021级数学类分专业名单公示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