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评定办法,结合学院相关评定细则,经过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确定以下2人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23人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于2011年10月12日前反映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5626026 64270113。
数应081 孙新会 数应082 袁志凯 数应082 刘赛可 信计081 郭玉玲
信计081 方仁孝 统计081 李彩侠 统计082 张 杰 数应091 刘建立
数应091 司湘湘 数应092 王佳佳 信计091 沈琳娜 信计091 李 倩
信计092 刘玉华 统计092 高 铖 统计092 黄利燕 数应101 孙祥勇
数应102 任 娟 数应102 高健人 信计101 汤 琪 信计101 张 玲
信计102 祁显萍 统计101 马东丽 统计102 薛军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