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的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 |
| | |
| | (笔试前需上交资格审查资料,由学院资格审查小组统一审查,见注1)
|
| | |
1.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各一):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者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办理打印)。考生不能提供充足证明的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3月23日上午报到时,考生可将填好的《河南科技大学报考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察表》、《河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以及《河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审批表》交给学院。
3.面试顺序3月24日下午2点前将张贴于工科4号楼637门口,原则上按复试名单前后顺序。
4.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处有考生复试所需填写的相关资料,考生自行下载,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
按照学校研究生处规定,面试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具体包括:(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具体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1.复试成绩以百分计。专业课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外国语(笔试、听力、口语)成绩占40%。对于外语、专业素质和能力或综合素质等方面很差,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多数认为不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考生需按规定日期准时参加复试,凡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2.学院地址: 洛阳市开元大道263号 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工科4号楼6楼。
联系电话:0379-64231482, 0379-65627281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5年3月19日